本报14日刊出《野鸡作恶种子遭殃》一文后,引起了省林业厅和内江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内江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吴邦光和东兴区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专程携带《四川鸟类原色图鉴》,赶到高梁镇实地调查。经过比较,村民们一致表示野鸡与《四川鸟类原色图鉴》上的雉鸡标本一模一样。同时,专家结合内江浅丘地形根本不适合锦鸡生存、内江地区从未发现过锦鸡等因素得出结论:困扰东兴区村民春耕生产的罪魁祸首,并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锦鸡,而系名副其实的雉鸡(即民间统称的野鸡)。由于野鸡每窝最多可产10余个蛋,繁殖起来极快,导致短短几年数量成倍增长。
“按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凡是野生动物,无论上没上级别,均为国家保护对象。所以未经批准,任何人猎捕野鸡,林业部门肯定要处罚。”东兴区林业局野保站站长李灏明确表示:“如下一步野鸡群泛滥成灾,对区内大面积农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时,林业部门将逐级申报,提请对野鸡限量捕杀。”
通过综合考虑,大家一致赞同本报读者、广汉市南兴镇欢喜村村民李元清的建议,认为东兴区农民暂时对付野鸡的最好方法,就是增加一定投入,在玉米和花生地上,加盖遮阳网或薄膜之类的防护设施。目前,东兴区已向受灾地村民推广此办法。
